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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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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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 |
36粒 |
生产企业 |
瑞福祥药业(广西)有限公司 |
四川金药师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45 |
国药准字Z201330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补肾壮阳,健脾益气,宁神益智。用于更年期综合症及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成分 |
五味子,生晒参。辅料为蔗糖 |
淫羊藿、山楂、党参、白附片、玉竹、肉苁蓉、黄芪、牡丹皮、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米黄色或深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气香,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