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片 | |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647 |
国药准字H20194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头晕、咳嗽、胸闷、咽喉肿痛。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羚羊角、牛蒡子、淡豆豉、金银花、荆芥、连翘、淡竹叶、桔梗、薄荷油、甘草。 |
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气香,味甜。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修正可泰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氨酚咖那敏片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