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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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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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0mg*10枚 |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33 |
国药准字H310203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头晕、咳嗽、胸闷、咽喉肿痛。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终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直肠给药。12岁以下儿童一次1枚,塞入肛门内,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羚羊角、牛蒡子、淡豆豉、金银花、荆芥、连翘、淡竹叶、桔梗、薄荷油、甘草。 |
本品每枚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O.15克。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吐温-8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气香,味甜。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发热或疼痛持续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使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5.不能同时再内服含有本品的其他药品或其他解热镇痛药。 6.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7.如用药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立即就医。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