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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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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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0.4g |
24μg |
生产企业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913 |
国药准字H202338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肠通便。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成人慢性特发性便秘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与食物和水同服,胶囊整粒春服,不要拆分或咀。医生和患者应定期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腹泻、晕厥和低血压、呼吸困难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用于已知或疑似机械性消化道梗阻患者。 |
成分 |
火麻仁、苦杏仁、大黄、枳实(炒)、姜厚朴、炒白芍。辅料为蜂蜜。 |
中连甘油三酸配、囊材(胶囊用明胶、山梨醇、黄氧化铁、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本品内容物为无色的澄清油状液体。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恶心:服用本品患者可能会出现恶心。本品与食物同股可能会减轻恶心症状(见[不良反应)。 腹泻:严重腹泻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思者应意识到治疗期间可能会发生腹泻。如果发生严 重腹泻应指导患者中止服用本品并告知医师(见[不良反应】) 晕厥和低血压;本品在上市后有出现晕厥和低血压报道,这些不良反应有少数导致住院治 疗。大多数病例发生在每日2次,每次服用24ug的患者中,有些病例发生在服用首剂或后续剂量 后一小时内。一些患者在发生不良反应前伴有腹泻或呕吐。晕厥和低血压通常在停药后或下一 次给药前消退,但已报道在后续的给药中有复发。一些病例报告同时使用已知的降低血压的药 物,这可能增加发生晕厥或任血压的风险。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晕厥和低血压的风险,且 其他不良反应可能会增加这种风险,如腹泻或呕吐。 呼吸困难:临床试验中,采用本品治疗的CIC,OIC和IBS-C组人群呼吸困难发生率分别为 3%<1%安慰剂治疗组分别为0%和<1%上市后有报道每日两次,每次24g 服用本品出现呼吸困难。一些患者由于呼吸困难而停止治疗。这些事件通常被描述为感觉胸闷 并且难以吸气,通常在服用首剂后30至60分钟内急性发作。通常在股药后数小时内症状消失, 但是在后续的服药中屡有豆发报道。患者发生呼吸困难时应告知医师。 肠梗阻:在提示具有机械性消化道梗阻症状的黑者中,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进行充分评估确认无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