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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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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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0万单位) |
按C16H16N4O8S计0.125g |
生产企业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75 |
国药准字H19990251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 |
本品适用于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甲氧西林株除外)及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等肠杆菌科细菌敏感菌株所致成人急性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上颌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单纯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无并发症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儿童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及脓疱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8~1.2g,小儿按体重一日30~4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成人一般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5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
副作用 |
1.肝毒性:在正常剂量下本品的肝毒性较小,主要表现为胆汁淤积和暂时性血清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等,一般停药后可恢复。2.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药物热、药疹和荨麻疹等。3.偶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胃肠道反应。 |
1.常见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反应。 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偶见假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肾功能改变、Coombs试验阳性和一过性肝酶升高。 |
禁忌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及胃肠道吸收障碍者禁用。 2.5岁以下小儿禁用 |
成分 |
麦迪霉素。化学名:[4R-(4R*,5S*,6S*,7R*,9R*,10R*,11E,13E,16R*)]-6-{[3,6-二脱氧-4-O-(2,6-二脱氧-3-碳-甲基-α-L-核糖-己吡喃糖基)-3-(二甲胺基)-β-D-吡喃葡萄糖基]氧}-4,10-二羟基-5-甲氧基-9,16-二甲基-2-氧代六恶烷-11,13-二烯-7-乙醛的3,4β二丙酸酯分子式:C41H67NO15分子量:813.99 |
头孢呋辛酯。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耐药性。3.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4.本品在pH≥6.5时吸收差,故胃溶衣片较肠溶衣片有利于吸收。 |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 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difficie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写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可考虑中断该药。 3.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