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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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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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0万单位) |
按C16H19N3O5S计0.25g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42 |
国药准字H22020952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支原体等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胆道感染和支原体性肺炎等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8~1.2g ,小儿按体重一日3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副作用 |
1.肝毒性:在正常剂量下本品的肝毒性较小,主要表现为胆汁淤积和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一般停药后可恢复。 2.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药物热、药疹和荨麻疹等。 3.偶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胃肠道反应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禁忌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麦迪霉素A1,吉他霉素A6。</p> |
该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剂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1.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 2.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4.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5.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