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茄磺苄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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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颠茄磺苄啶片

颠茄磺苄啶片

规格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颠茄流浸膏8mg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颠茄流浸膏8mg
生产企业

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华润金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516

国药准字H3402327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片。第一天服3次,以后一日2次。1-5日为一个疗程,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口服。一次2片。第一天服3次,以后一日2次。1-5日为一个疗程,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副作用

.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懈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 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

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难辨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 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眩晕等。严重者可有瞳孔散大、兴奋、烦躁。

.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懈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 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

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难辨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 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眩晕等。严重者可有瞳孔散大、兴奋、烦躁。

禁忌

1. 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 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 新生儿及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

5. 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 青光眼. 眼内压高患者禁用。

7. 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8.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9. 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1. 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 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 新生儿及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

5. 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 青光眼. 眼内压高患者禁用。

7. 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8.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9. 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颠茄流浸膏8mg。

本品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颠茄流浸膏8mg。

性状

本品为片剂

本品为片剂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