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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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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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8g |
60mL |
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杭州娃哈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29 |
国药准字H20013384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解表,清热化痰。用于小儿外感咳嗽,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咳痰不爽。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咳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1/3袋,一岁至三岁一次2/3袋,四岁至七岁一次1袋,八岁至十四岁一次1.5袋,一日3次。3天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5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4-616-215-7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7-922-277-9小时内不超过4次。10-1228-329-10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竹叶、防风、西南黄芩、桔梗、芥子、苦杏仁、葶苈子、马兰、黄芪、山药、山楂、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25毫克、无水咖啡因18.7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37.5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至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