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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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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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8g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29 |
国药准字Z22020134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解表,清热化痰。用于小儿外感咳嗽,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咳痰不爽。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1/3袋,一岁至三岁一次2/3袋,四岁至七岁一次1袋,八岁至十四岁一次1.5袋,一日3次。3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麻黄、竹叶、防风、西南黄芩、桔梗、芥子、苦杏仁、葶苈子、马兰、黄芪、山药、山楂、甘草。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至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本品含半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