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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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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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8克 |
24粒(三力)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06 |
国药准字Z19993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小儿风热外感,症见发热、流涕、咳嗽、脉浮。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恶寒,口渴,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2.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4克,三岁至十二岁一次8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连翘、竹叶柴胡、生地黄、玄参、蒲公英、桑叶、浙贝母、马蓝、滇紫草、桔梗、莱菔子、甘草。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桔梗、芦根、薄荷、淡豆豉、甘草、淡竹叶、荆芥、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褐色至棕褐色粉末;气芳香,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