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定喘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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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定喘口服液

咳特灵胶囊

规格

每1ml相当于饮片1.0g

0.36g:1.4mgx30粒/瓶
生产企业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0138

国药准字Z4402032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化痰,宣肺定喘。用于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轻症,中医辨证属肺热咳喘者。症见:咳喘哮鸣,痰稠难咯,发热或不发热,小便黄赤,大便干结,舌质红赤,苔黄。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饭后口服。3-6岁,一次10ml,一日3次;7-10岁,一次15ml,一日3次;10岁以上,一次20ml,一日3次。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服用后出现轻微恶心症状。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成分

麻黄、苦杏仁(炒)、莱菔子、葶苈子、紫苏子等。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辅料为滑石粉、淀粉、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