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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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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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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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829 |
国药准字Z350203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小儿痱子。 |
本品用于清暑利湿。本品用于感受暑湿所致的发热﹑身倦﹑口渴﹑泄泻﹑小便黄少;外用治痱子。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药粉撒于洗净后或浴后的患处。 |
调服或包煎服,一次6~9克,一日两到三次。外用,扑撒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皮肤有破溃者禁用 皮肤有破溃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麝香草酚1.6毫克,薄荷脑1.6毫克,薄荷油0.0016毫升,水杨酸5毫克,氧化锌5毫克。辅料为: |
滑石粉、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润滑、细腻的粉末;有类似薄荷的香气,并有清凉感。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凉、涩、微甜。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