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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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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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含阿司匹林53.8mg;非那西丁38.5mg;咖啡因7.9mg |
34g:1.2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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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383 |
国药准字H109703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发热,头痛及感冒等。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 1.2~3岁一次1片,一日3次。 2.4~6岁一次1.5片,一日3次。 3.7~12岁一次2片,一日3次。 |
1、首次使用前加凉开水,振摇,至60ml刻度线;临用前摇匀口服。 2、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5-20ml,一日3-4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kg,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kg,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kg,一次用量10ml。 |
副作用 |
1.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或大量服用时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停药后多可消失。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血友病患者禁用。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及其消化道出血者禁用。4.3个月龄以下婴儿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59.3mg,对乙酰氨基酚34.4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血小板减少者及其他出血倾向者应慎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渍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