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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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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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12.5万单位) |
0.25g*10粒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040 |
国药准字H10970170 |
说明 | ||
适应症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淋病奈瑟菌感染。8&nbs |
治疗革兰氏阳性菌及部分阴性菌引起的呼吸道、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统、皮肤及软组织的感染,也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详见说明书)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 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500mg,一日两次,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30-50mg,分两次服用。(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绞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为0.5~1%。3出现短暂的AST转氨酶升高,偶发胆汁淤积性肝炎等。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禁用于对其他大环内酯抗生素严重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或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微丸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成真菌的感染,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用应进行正确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