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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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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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 |
20g/支 |
生产企业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77 |
国药准字H44024448 |
说明 | ||
适应症 |
外用抗真菌药,可治疗浅表真菌感染。特别是对体癣,股癣,手、足癣效果较好。 |
本品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癣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患处。皮癣消褪,痒感消失后,仍应继续用药三天,避免复发。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有轻微刺激性。 |
个别患者可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有严重炎症反应的体癣、股癣及碘过敏者禁用。 |
1.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皮肤结核、疱疹、水痘、皮肤化脓性感染、溃疡、 以上烫伤、冻伤、湿疹性外耳道炎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苯甲酸100毫克、水杨酸80毫克、碘6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中含硝酸益康唑100mg,丙酸倍氯米松1mg。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澄明液体;有碘及薄荷脑、冰片等特臭。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破损皮肤。4.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用药后应立即洗手。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不宜用于皮肤结核﹑疱疹﹑水痘﹑皮肤化脓性感染﹑溃疡﹑ 以上烫伤﹑冻伤﹑湿疹性外耳道炎等。 2. 不宜长期用于面部﹑外阴等处。 3. 不宜长期封包给药,因易引起红斑﹑丘疹﹑水痘等刺激症状,此时应减少用药量。 4. 本品不能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