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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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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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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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77 |
国药准字H32025647 |
说明 | ||
适应症 |
外用抗真菌药,可治疗浅表真菌感染。特别是对体癣,股癣,手、足癣效果较好。 |
本品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用于防治急慢性菌痢和肠炎、百日咳、肺部和消化道的真菌感染、白色念珠菌菌血症、隐球菌性脑膜炎、肺结核等。不推荐常规使用,建议若其他抗感染药无效或不能耐受时选用。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患处。皮癣消褪,痒感消失后,仍应继续用药三天,避免复发。 |
大蒜素胶囊: 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儿童酎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软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肠溶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40mg,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60-120mg,儿童酌减。用500-1000ml的5%-10%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
副作用 |
有轻微刺激性。 |
个别病人在静脉滴注时有刺痛感觉,在使用数次后或增加稀释倍数即可消失。如出现全身灼热感、出汗等现象,可减慢滴注速度。使用本品后有蒜臭味。 |
禁忌 |
有严重炎症反应的体癣、股癣及碘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苯甲酸100毫克、水杨酸80毫克、碘6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大蒜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澄明液体;有碘及薄荷脑、冰片等特臭。 |
(1)大蒜素胶囊:内含白色细颗粒;味微甜;微有大蒜的特臭。(2)大蒜素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具有蒜臭。(3)大蒜素肠溶胶囊: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有刺激性气味。(4)大蒜素注射液:微黄色澄明液体。具蒜臭。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破损皮肤。4.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用药后应立即洗手。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本品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不宜作皮下或肌内注射。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