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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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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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l |
30g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15 |
国药准字H200537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 |
用于虫咬皮炎、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等,也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的皮肤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温水洗净擦干患处,用本品适量涂擦患处,一日2~3次。 |
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2.大面积使用或一日应用次数过多,可见注意力不集中、嗜睡等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2岁以下小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苯海拉明10毫克,苯佐卡因2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樟脑50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40毫克,薄荷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0毫克,苯海拉明10毫克,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甘草次酸3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绿色醇溶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气味清香,微凉。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连续使用一般不得超过1周,症状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