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苯海拉明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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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苯海拉明搽剂

丁酸氯倍他松乳膏

规格

复方

0.05%(15g:7.5mg)*15g/支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2117

国药准字H2017340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外用。用温水洗净擦干患处,用本品适量涂擦患处,一日2~3次。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副作用

1.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2.大面积使用或一日应用次数过多,可见注意力不集中、嗜睡等反应。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与发生频率,将不良反应列出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破损皮肤或病毒性皮肤病(如:单纯性疱疹,水痘)、真菌性皮肤病(如:念珠菌病,癣)及细菌性皮肤病(如:脓包病)者禁用。

3.痤疮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苯海拉明10毫克,苯佐卡因2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樟脑50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为丁酸氯倍他松。

性状

本品为绿色醇溶液。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

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

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

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

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

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

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

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行治疗的地方。他将导致更多的药物透过皮肤。

11.注意避免接触以下诱因:含镍金属物品(如:耳环或耳钉、硬币、珠宝、金属钮扣等)、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清漆、胶水以及某些植物和种子等,

建议湿疹或者皮炎患者使用润肤或者保湿产品(如乳膏类产品),以保障皮肤的湿度,从而防止出现因接触以上诱因而引起的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