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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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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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20g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64 |
国药准字Z350206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疮疡初起,红肿热痛,轻度烫伤。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 |
摊于纱布上贴于患处或直接涂患处,每隔一至二日换药一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佐卡因50毫克,氧化锌100毫克,桉叶油5毫克,苯酚10毫克。辅料为: |
黄柏、黄芩、黄连、栀子。辅料为食用植物油、红丹、蜂蜡、松香。 |
性状 |
本品为软膏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软膏;有油焦臭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皮肤表面使用,不宜大面积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与普鲁卡因、丁卡因等内用及外用制剂有交叉过敏反应,对此类药物过敏者慎用。5.连续使用不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食物。3.重度烧伤或皮肤破溃患者,不宜用本药。4.根据病变大小敷贴,敷时不宜过厚。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