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苯佐卡因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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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苯佐卡因软膏

除疤膏

规格

复方

50g
生产企业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964

国药准字B2002010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禁忌

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1.创面未愈合者忌用;2.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3.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佐卡因50毫克,氧化锌100毫克,桉叶油5毫克,苯酚10毫克。辅料为: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

性状

本品为软膏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注意事项

1.本品仅限于皮肤表面使用,不宜大面积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与普鲁卡因、丁卡因等内用及外用制剂有交叉过敏反应,对此类药物过敏者慎用。5.连续使用不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