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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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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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12.5万单位) |
0.5g*24片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09 |
国药准字Z20090670 |
说明 | ||
适应症 |
(1)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淋病奈瑟菌感染。(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9)空肠弯曲菌肠炎。(10)百日咳。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8~16片),分3~4次服用。 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16~32片),分4次服用。 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 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返魂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褐色至棕褐色;味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肺宁片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 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