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苦参水杨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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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苦参水杨酸散

复方苦参水杨酸散

规格

40克/袋

16g*2袋
生产企业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553

国药准字H5102345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手、足癣

用于手,足癣。

用法用量

外用,一次1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搅拌,溶解,待放温后浸泡患处,一日1次,连续3日为一疗程

外用,一次1袋,加沸水400600毫升,搅拌,溶解,待放温后浸泡患处,一日1次,连续3日为一疗程。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p>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袋40克,含水杨酸7.2克,苯甲酸4.8克,硼酸16克,苦参8克。辅料为:糊精</p>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40克,含水杨酸7.2克,苯甲酸4.8克,硼酸16克,苦参8克。辅料为:糊精。

性状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深棕红色粉末,久置有结成轻触即散的团块。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深棕红色粉末,久置有结成轻触即散的团块。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儿童浸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成人浸泡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儿童浸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成人浸泡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