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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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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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10g/支 |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蓝绿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67 |
国药准字B20020629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舒肝,消滞。适用于体质虚弱伴胁肋疼痛,脘胀纳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缓解痔疮所致的肿胀,疼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2次。 |
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3次。对于外痔,必要时以胶纸布贴覆;对于内痔,用专用注射管涂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青少年慎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花粉、柴胡、山楂 |
花椒、金银花、大黄、栀子、狗脊毛,辅料为:羊毛脂、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浑浊;气香,味甘、微涩。 |
本品为棕褐色或褐色的软膏,具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及儿童慎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孕妇、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使用此药开始时稍有麻感,随即消失,不影响使用。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