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67 |
国药准字Z19991024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舒肝,消滞。适用于体质虚弱伴胁肋疼痛,脘胀纳呆。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络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两周为1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敏体质患者在用药期间可能有皮疹,瘙痒出现,停药后会逐渐消失,一般不需要作特殊处理。 |
禁忌 |
青少年慎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花粉、柴胡、山楂 |
三七、川芎、延胡索、白芍、威灵仙、葛根、羌活。辅料为糊精、倍他环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浑浊;气香,味甘、微涩。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及儿童慎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与茶同饮。2.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消化道溃疡及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定期监测肝肾功能。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