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6.5cm×10cm |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67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舒肝,消滞。适用于体质虚弱伴胁肋疼痛,脘胀纳呆。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2次。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禁忌 |
青少年慎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花粉、柴胡、山楂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浑浊;气香,味甘、微涩。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及儿童慎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