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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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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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10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正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049 |
国药准字Z22025704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清肺泻热。用于小儿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头痛、咽赤肿痛、心烦、口渴、大便干结、小便短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饭后服,二岁半至三岁一次5毫升,四岁至六岁一次10毫升,七岁至十岁一次15毫升,十一岁以上一次20毫升,一日2次。疗程3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恶心、呕吐。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芩、金银花、大黄、栀子。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味酸甜、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含大黄,素体脾胃虚寒、脾胃虚弱及大便次数多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