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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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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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袋装3g(相当于原药材14.62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049 |
国药准字Z33020416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疏风,润燥止咳。用于风热、温燥之邪犯肺而致的发热,头晕咳嗽,咽干喉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野菊花、桑叶、一枝黄花、枇杷仁、南沙参、芦根、甘草、薄荷油,辅料为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