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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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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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袋装2g(无蔗糖)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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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049 |
国药准字Z12020408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腹泻、腹痛、皮疹、瘙痒、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报告。有极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的病例。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本品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