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洛昔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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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美洛昔康片

酮洛芬缓释胶囊

规格

7.5mg*10片

0.1g
生产企业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398

国药准字H20030068
说明
适应症

- 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的短期症状治疗。

- 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长期症状治疗。

本品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痛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

  - 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一次1片,一日1次,如果症状没有改善,需要时,剂量可增至一次2片,一日1次;每片7.5mg。

  - 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一次2片,一日1次,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一次1片,一日1次;每片7.5mg(参见“特殊人群”)。

  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5mg/天。

  每天的总剂量应一次性服用,用水或其它流体与食物一起送服。

  特殊人群

  老年患者和发生不良反应危险性增加的患者;

  对老年患者,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长期治疗的推荐剂量为7.5mg/天。发生不良反应危险性增加的患者的起始剂量为7.5mg/天。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严重肾衰竭需透析的患者,剂量不应超过7.5mg/天。

  轻度和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如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25ml/分钟)。

  严重肾衰竭无需透析的患者,参见[禁忌]。

  肝功能不全的患者:

  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参见[禁忌]。

  儿童:

  本品不得用于15岁以下儿童。美洛昔康有其它剂型,可能适用。

成人口服:每次75mg-1o0mg,每日二次或一次o.2g(1粒),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o.2g(1粒)。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副作用

a)总论

  以下报导的一些不良反应可能与使用美洛昔康有关。下面列出的频率是在临床试验中得到的,没有调查相应的因果关系。这些信息是基于对3750个患者进行的超过18个月的临床试验得到的,患者每日口服美洛昔康片剂或胶囊剂量为7.5或15mg(治疗用药的平均时间为127天)。包括本产品上市后收到的可能与美洛昔康的使用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用以下惯例表示不良反应的发生几率:

  非常常见(≥1/10); 常见(≥1/100,<1/10);

  少见(≥1/1000,<1/100): 罕见(≥1/10000,<1/1000);

  非常罕见(<1/10000)。

  b)不良反应

  血液和淋巴系统失调:

  常见:贫血。

  少见:血细胞计数失调、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参见c部分)。

  免疫系统失调:

  罕见:过敏性/过敏样反应。

  精神失调:

  罕见:情绪障碍、失眠和做恶梦。

  神经系统失调:

  常见:轻微头晕、头痛。

  少见:眩晕、耳鸣、嗜睡。

  罕见:混乱。

  眼部失调:

  罕见:视力障碍包括视力模糊。

  心脏失调:

  少见:心悸。

  血管失调:

  少见:血压升高、潮红。

  呼吸道、胸廓和纵膈系统失调:

  罕见:个别患者在服用阿斯匹林或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后出现哮喘发作。

  胃肠道的:

  常见:消化不良、恶心和呕吐症状、腹痛、便秘、胀气、腹泻。

  少见: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食管炎。口炎。

  罕见:胃肠道穿孔,胃炎、结肠炎,消化性溃疡、穿孔或胃肠道出血有时会比较严重,特别对于老年患者。

  肝胆系统失调:

  少见: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

  罕见:肝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失调:

  常见:瘙痒、皮疹。

  少见:荨麻疹。

  罕见: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毒性表皮坏死松懈、血管性水肿、大疱反应如多形红斑、感光过敏。

  肾脏和泌尿系统失调:

  少见:肾功能指标异常(如血清肌酐或尿素升高)。

  罕见:肾衰。

  全身系统;

  常见;水肿包括下肢水肿。

  c)关于个别特异性的严重的和/或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个别报导患者使用美洛昔康和其它有潜在骨髓毒性的药物后出现粒细胞缺乏症。

1. 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出现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 其次有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过敏性皮炎、口腔炎、耳鸣、精神抑郁、头晕、嗜睡、视力模糊等亦可出现。

3. 其他如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幻觉、偏头痛、听力下降、四肢麻木、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鼻衄、肝酶上升、间质性肾炎、肾功能下降、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禁忌

以下情况,禁用本品:

  - 妊娠或哺乳者(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对药物活性成份美洛昔康或其赋形剂成份已知过敏者或对乙酰水杨酸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过敏者。对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或有消化性溃疡再发史的患者;

  - 严重肝功能不全者;

  - 非透析性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 胃肠道出血。脑出血或其它出血症的患者;

  - 严重的未控制的心衰。

1. 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

2. 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禁用。

成分

美洛昔康

  化学名称:4-羟基-2-甲基-N-(5-甲基-2-噻唑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性状

本品为黄色片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球形

注意事项

- 有食管炎、胃炎和/或消化性溃疡患者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先确保治愈这些疾病。有这类病史的患者使用美洛昔康应定期注意这些疾病的复发可能。

  - 有胃肠道症状或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回肠炎)应监测消化道不适的症状,特别是胃肠道出血的可能。

  - 与使用其它的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可在本品治疗的任何时期出现,个别情况下是致命的,可伴或不伴先兆症状,患者可有或无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史。对老年患者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穿孔的后果更为严重。

  - 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停止使用本品。

  - 已知非类固醇抗炎药包括美洛昔康可能会引起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和严重的有生命威胁的过敏反应(如过敏性反应)。在这些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本品并进行仔细观察。

  - 极少情况下非类固醇抗炎药可能会引起间质性肾炎。肾小球肾炎、肾髓质坏死或肾病综合征。

  - 与使用大部分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偶有报道血清转氨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升高或其它肝功能参数升高者,包括血清肌酐和血尿氮及其它实验室检查异常。大部分情况只是短暂的和轻微的异常。如果这一异常为显著的或持续的,应停用本品并进行追踪检查。

  - 使用非类固醇抗炎药可能导致钠、钾和水潴留以及影响利尿剂的促尿钠作用,使心衰或高血压患者症状加重。

  - 非类固醇抗炎药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患者,使用非类固醇抗炎药可能使潜在的肾衰出现失代偿障碍。然而,停止使用非类固醇抗炎药治疗后恢复到治疗以前的状态。这一风险可能与下列患者有关:老年患者、充血性心脏衰竭患者、肝硬变患者、肾病综合征患者或肾衰患者及使用利尿治疗的患者、以及因做大外科手术而导致血容量减少的患者。在治疗初期对上述患者的利尿容量和肾功能应仔细监控。

  - 老年患者、虚弱或衰弱患者对副作用的耐受通常会差些,对这些患者应仔细监视。与使用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在对更易遭受肾、肝或心脏功能损伤的老年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该注意。

  - 即使没有得到满意的治疗效果也不能超过每日最大推荐剂量或在治疗中加入另外一种非类固醇抗炎药,因为这会增加毒性作用而疗效未必增加。如果治疗若干天后症状没有改善,应重新评价治疗效果。

  - 美洛昔康,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可能会掩盖基础感染性疾病的症状。

  - 使用美洛昔康,和任何已知抑制环氧合酶/前列腺素合成的药物一样,可能会损伤生育力,因此准备受孕的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对受孕困难或正接受不孕检查的妇女,应停用美洛昔康。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没有就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进行专门的研究。根据其药效学特性和已报导的药物不良反应,美洛昔康对此能力应没有或几乎没有影响。然而,如果出现视觉障碍或嗜睡,眩晕或发生其它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建议避免驾驶和操作机器。

1. 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 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 哮喘,用药后可加重。

(2) 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3) 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4) 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5) 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功能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6) 本品用于肝硬变患者尤应慎重,因血中游离的药物浓度可升高,必要时可用最小有效量,并应密切监测。

3. 本品治疗关节炎,用药几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

4. 肾功能低下者用量应减少33%~50%。

5. 为了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服用。对急需止痛患者,可于进食前30分钟或进食后2小时服药。

6. 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就诊。

7. 诊断的干扰:

(1) 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

(2) 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

(3) 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转氨酶升高。

(4) 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一羟皮质类固醇(17一OHCS)的测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