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洛昔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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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美洛昔康片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规格

15mg*10片

0.25g
生产企业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067

国药准字H31020557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的症状治疗。

1、溃疡性结肠炎: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治疗。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Crohn’s病(克隆病):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溃疡性结肠的患者。

3、类风湿性关节炎: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成人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炎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用法用量

口服,用水或流质进服吞咽:

1.类风湿性关节炎:一次1片,一日一次,根据治疗后反应,

剂量可减至原规格l片;

2.骨关节炎:如果需要,剂量为可使用本品1片;

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不可使用本品,推荐按说明使用原规格;

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不可使用本品,推荐按说明使用原规格;

5.美洛昔康片每日建议最大剂量为1片;

6.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人使用。

服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情况及对药物的耐受性决定,片剂应在每日固定的时间服用,进餐时服用为佳。先前未曾用柳氮磺吡啶片剂及肠溶片治疗的患者,建议其在最初几周内逐渐增加剂量,使用肠溶片能降低胃肠道副作用的发生率。肠溶片不可压碎及掰开服用。

1、溃疡性结肠炎、Crohn’s病:

(1)成人:每天3-4g(12-16片),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以每天1-2g(4-8片)的小剂量开始,如果每天超过4g(16片),应警惕药物的毒性会增加。

(2)严重发作:每次1-2g(4-8片),每天3-4次,可与类固醇药物合用,组成强化治疗方案。

(3)轻度及中度发作:每次1g(4片),每天3-4次。

(4)缓解期:建议给予维持剂量以防症状重现,一般每天2-3次,每次1g(4片)。

(5)儿童:按每公斤体重每天40-6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

(6)防止复发:按每公斤体重每天20-3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

2、类风湿性关节炎:根据经验,临床效果出现在治疗后1-2个月内,建议该肠溶片与止痛药和/或非甾体类抗炎药一起服用,至少到柳氮磺吡啶肠溶片的疗效出现为止。

(1)成人:每次1g(4片)每天2次。肠溶片不可压碎及掰开服用。开始治疗时建议按下表增加每天的剂量:第一周晚上0.5g;第二周早晨0.5g,晚上0.5g第三周早晨0.5g晚上1.0g第四周早晨1.0,晚上1.0g。若治疗两个月后未出现反应,可将剂量增至每天3g(12片),每天超过2g时,应进行监测。

(2)儿童:目前不主张对青少年慢性关节炎使用柳氮磺吡啶肠溶片,必须使用时参照如下用法用量:6岁以上儿童30-50mg/公斤体重/天,分2次口服,最大剂量为2g/天。

副作用

a)总论

  以下报导的一些不良反应可能与使用美洛昔康有关。下面列出的频率是在临床试验中得到的,没有调查相应的因果关系。这些信息是基于对3750个患者进行的超过18个月的临床试验得到的,患者每日口服美洛昔康片剂或胶囊剂量为7.5或15mg(治疗用药的平均时间为127天)。包括本产品上市后收到的可能与美洛昔康的使用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用以下惯例表示不良反应的发生几率:

  非常常见(≥1/10); 常见(≥1/100,<1/10);

  少见(≥1/1000,<1/100): 罕见(≥1/10000,<1/1000);

  非常罕见(<1/10000)。

  b)不良反应

  血液和淋巴系统失调:

  常见:贫血。

  少见:血细胞计数失调、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参见c部分)。

  免疫系统失调:

  罕见:过敏性/过敏样反应。

  精神失调:

  罕见:情绪障碍、失眠和做恶梦。

  神经系统失调:

  常见:轻微头晕、头痛。

  少见:眩晕、耳鸣、嗜睡。

  罕见:混乱。

  眼部失调:

  罕见:视力障碍包括视力模糊。

  心脏失调:

  少见:心悸。

  血管失调:

  少见:血压升高、潮红。

  呼吸道、胸廓和纵膈系统失调:

  罕见:个别患者在服用阿斯匹林或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后出现哮喘发作。

  胃肠道的:

  常见:消化不良、恶心和呕吐症状、腹痛、便秘、胀气、腹泻。

  少见: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食管炎。口炎。

  罕见:胃肠道穿孔,胃炎、结肠炎,消化性溃疡、穿孔或胃肠道出血有时会比较严重,特别对于老年患者。

  肝胆系统失调:

  少见: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

  罕见:肝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失调:

  常见:瘙痒、皮疹。

  少见:荨麻疹。

  罕见: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毒性表皮坏死松懈、血管性水肿、大疱反应如多形红斑、感光过敏。

  肾脏和泌尿系统失调:

  少见:肾功能指标异常(如血清肌酐或尿素升高)。

  罕见:肾衰。

  全身系统;

  常见;水肿包括下肢水肿。

  c)关于个别特异性的严重的和/或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个别报导患者使用美洛昔康和其它有潜在骨髓毒性的药物后出现粒细胞缺乏症。

1、整体而言,约有75%药物不良反应发生在治疗前3个月,超过90%发生在前6个月。一些剂量依赖性的不良反应症状,通常可以由减少剂量而缓解。肠道细菌将柳氮磺吡啶分解成磺胺嘧啶和5-氨基水杨酸,所以可能发生磺胺药物或水杨酸盐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具有慢乙酰化代谢表型的患者更可能对磺胺嘧啶产生药品不良反应。

2、柳氮磺吡啶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厌食、头痛、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和明显的可逆性少精子症。约有三分之一的治疗患者会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发生概率较小的不良反应有瘙痒、荨麻疹、皮疹、发热、变性珠蛋白小体贫血、溶血性贫血和紫绀等症状,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病率一般低于1/30。以往的经验表明每日的服药剂量为4克或4克以上,或血清总磺胺嘧啶浓度超过50g/ml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呈增加的趋势。

3、成人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在服用柳氮磺吡啶时也会出现相似的不良反应,某些反应的发病率会更高。在类风湿性关节炎研究中有以下常见的不良反应:恶心(19%)、消化不良(13%)、皮疹(13%)、头痛(9%)、腹痛(8%)、呕吐(8%)、发热(5%)、头晕(4%)、口腔炎症(4%)、皮肤瘙痒(4%)、肝功能异常(4%)、白细胞减少(3%)及血小板减少(1%)。有报道该药会引起免疫球蛋白表达抑制,其发生率为10%。该症状可缓慢逆转,且临床表现较少见。

4、一般来说,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患儿的不良反应与成人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不良反应相似,不过全身型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患儿血清病样症状的发生率较高。

5、一项临床试验表明免疫球蛋白表达抑制的发生率约为10%。虽然下列清单中包括的一些不良反应不在本药报道过的不良反应范围之内,但是由于在磺胺类药物之间药理学上的相似性,在给患者服用柳氮磺吡啶肠溶片时需要考虑到所有这些不良反应。不常见或罕见的不良反应包括:

(1)血液系统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巨幼细胞性(巨红细胞性)贫血、紫癜、低凝血酶原血症、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先天性中性粒白细胞减少症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2)超敏反应: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syndrome)、剥脱性皮炎、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ssyndrome)伴角膜损伤、药疹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DRESS)、过敏反应、血清病综合征、间质性肺病、肺炎或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管炎、纤维性肺泡炎、胸膜炎、心包炎或伴有心包填塞、过敏性心肌炎、结节性多动脉炎、狼疮样综合征、伴有或不伴有免疫复合物形成的肝炎及肝坏死、重症肝炎有时需肝移植、急性痘疮样型副银屑病(Mucha-Habermansyndrome)、横纹肌溶解症、光敏反应、关节疼痛、眶周水肿、结膜和巩膜充血及脱发。

(3)胃肠反应:肝炎、肝功能衰竭、胰腺炎、血性腹泻、叶酸吸收障碍、地高辛吸收障碍、口腔炎症、腹泻、腹痛及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小肠结肠炎。

(4)中枢神经系统反应:横断性脊髓炎、惊厥、脑膜炎、暂时性脊柱后路病变、马尾综合征、格林-巴利综合征、外周神经病变、精神抑郁症、眩晕、听觉丧失、失眠、共济失调、感知错幻、耳鸣及嗜睡。

(5)肾脏反应:中毒性肾病变伴少尿和无尿、肾炎、肾病综合征、尿路感染、血尿、晶体尿、蛋白尿和溶血性尿毒症。

(6)其它反应:尿液变色和皮肤变色。

6、磺胺类药物与一些致甲状腺肿大、利尿剂(乙酰唑胺和噻嗪类)和口服降糖药有一定的化学相似性。使用磺胺类药物的患者很少出现甲状腺肿大、多尿和血糖过低等症状。

7、这些药物间可能存在交叉敏感。大鼠对磺胺类药物的致甲状腺肿作用尤其敏感,长期用药曾引起大鼠罹患甲状腺癌。

8、上市后报告在临床实践时使用含有(或经代谢转化为)5-氨基水杨酸的药物会出现以下症状。这些症状是患者自愿报道的,受试者数量不详,因此无法估算其发生概率。包含这些症状是因为考虑到其严重性、相关报道出现的频率以及它们与5-氨基水杨酸间潜在的因果关系。

9、胃肠道症状:有肝中毒的报道,包括肝功能检查值偏高(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酰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胆红素)、黄疸、淤胆型黄疸、肝硬化、可能还有肝细胞受损、包括肝坏死和肝功能衰竭。这些病例中的某些可能引起死亡。此外,还报道过一例导致肝功能改变的川崎综合征。

禁忌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肠梗阻或泌尿系统梗阻患者、卟啉症患者、2岁以下患者禁用柳氮磺吡啶。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洛昔康。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片。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至棕黄色。

注意事项

- 有食管炎、胃炎和/或消化性溃疡患者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先确保治愈这些疾病。有这类病史的患者使用美洛昔康应定期注意这些疾病的复发可能。

  - 有胃肠道症状或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回肠炎)应监测消化道不适的症状,特别是胃肠道出血的可能。

  - 与使用其它的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可在本品治疗的任何时期出现,个别情况下是致命的,可伴或不伴先兆症状,患者可有或无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史。对老年患者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穿孔的后果更为严重。

  - 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停止使用本品。

  - 已知非类固醇抗炎药包括美洛昔康可能会引起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和严重的有生命威胁的过敏反应(如过敏性反应)。在这些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本品并进行仔细观察。

  - 极少情况下非类固醇抗炎药可能会引起间质性肾炎。肾小球肾炎、肾髓质坏死或肾病综合征。

  - 与使用大部分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偶有报道血清转氨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升高或其它肝功能参数升高者,包括血清肌酐和血尿氮及其它实验室检查异常。大部分情况只是短暂的和轻微的异常。如果这一异常为显著的或持续的,应停用本品并进行追踪检查。

  - 使用非类固醇抗炎药可能导致钠、钾和水潴留以及影响利尿剂的促尿钠作用,使心衰或高血压患者症状加重。

  - 非类固醇抗炎药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患者,使用非类固醇抗炎药可能使潜在的肾衰出现失代偿障碍。然而,停止使用非类固醇抗炎药治疗后恢复到治疗以前的状态。这一风险可能与下列患者有关:老年患者、充血性心脏衰竭患者、肝硬变患者、肾病综合征患者或肾衰患者及使用利尿治疗的患者、以及因做大外科手术而导致血容量减少的患者。在治疗初期对上述患者的利尿容量和肾功能应仔细监控。

  - 老年患者、虚弱或衰弱患者对副作用的耐受通常会差些,对这些患者应仔细监视。与使用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在对更易遭受肾、肝或心脏功能损伤的老年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该注意。

  - 即使没有得到满意的治疗效果也不能超过每日最大推荐剂量或在治疗中加入另外一种非类固醇抗炎药,因为这会增加毒性作用而疗效未必增加。如果治疗若干天后症状没有改善,应重新评价治疗效果。

  - 美洛昔康,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可能会掩盖基础感染性疾病的症状。

  - 使用美洛昔康,和任何已知抑制环氧合酶/前列腺素合成的药物一样,可能会损伤生育力,因此准备受孕的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对受孕困难或正接受不孕检查的妇女,应停用美洛昔康。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没有就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进行专门的研究。根据其药效学特性和已报导的药物不良反应,美洛昔康对此能力应没有或几乎没有影响。然而,如果出现视觉障碍或嗜睡,眩晕或发生其它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建议避免驾驶和操作机器。

1、警告:肝肾功能受损患者或血液系统障碍患者需经严格评估后方可使用柳氮磺胺嘧啶肠溶片进行治疗。柳氮磺吡啶用药引起死亡的原因有超敏反应、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他血液系统障碍、肝肾功能受损、神经肌肉与中枢神经系统不可逆性病变及纤维性肺泡炎。一些临床症状的出现,如咽喉痛、发热、面色苍白、紫癜或黄疸,表明患者可能出现严重的血液病或肝中毒。使用柳氮磺胺吡啶肠溶片进行治疗的患者经常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及尿液镜检等化验。在等待血液化验的结果时应中断柳氮磺吡啶的治疗。接受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患者会出现少精子症和不孕症,但这些症状于停药后可以恢复。

2、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小板减少及粒细胞减少等血液系统障碍患者不应服用柳氮磺吡啶,除非其潜在获益大于风险。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血紫质症、严重过敏、支气管哮喘患者应慎用。

3、柳氮磺吡啶用于全身型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患儿时可能引起血清病样反应,因此不推荐用于此类患儿。

4、口服柳氮磺吡啶可抑制叶酸的吸收和代谢引起叶酸缺乏从而导致严重的血液系统障碍(如巨红细胞症和血细胞减少症),可以通过给予叶酸制剂使叶酸达到正常。

5、服用柳氮磺吡啶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柳氮磺吡啶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柳氮磺吡啶。

6、对呋噻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7、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3)治疗中定期进行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4)肝、肾功能检查。

8、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9、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10、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11、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12、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14、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15、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16、药物过量:当每天用量达到或超过4g或血清药物浓度超过50g/ml,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增多。过量时多出现恶心和呕吐症状。对于过量的处理,首先应洗胃,采用活性炭治疗,继而静脉补液利尿,静脉给予碳酸氢钠碱化处理,警惕出现少尿和无尿症状,若发生无尿,应及时进行透析治疗。若出现高铁血红蛋白症(出现紫绀)时,应静脉缓慢给予亚甲兰(美兰)每公斤1-2mg或其他合适治疗,若有严重的硫血红蛋白血症时,则可进行输血替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