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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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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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10片 |
0.25g |
生产企业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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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067 |
国药准字H3102045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的症状治疗。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Crohn‘s 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炎的患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或流质进服吞咽: 1.类风湿性关节炎:一次1片,一日一次,根据治疗后反应, 剂量可减至原规格l片; 2.骨关节炎:如果需要,剂量为可使用本品1片; 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不可使用本品,推荐按说明使用原规格; 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不可使用本品,推荐按说明使用原规格; 5.美洛昔康片每日建议最大剂量为1片; 6.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人使用。 |
服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情况及对药物的耐受性来决定。片剂应在每日固定的时间服用,进餐时服用为佳。先前未曾用本片剂及肠溶片治疗过的患者,建议其在最初几周内逐渐增加剂量。使用肠溶片能降低胃肠道副作用的发生率。肠溶片不可压碎及掰开服用。炎症性肠病(主要为溃疡性结肠炎)。(其余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a)总论 以下报导的一些不良反应可能与使用美洛昔康有关。下面列出的频率是在临床试验中得到的,没有调查相应的因果关系。这些信息是基于对3750个患者进行的超过18个月的临床试验得到的,患者每日口服美洛昔康片剂或胶囊剂量为7.5或15mg(治疗用药的平均时间为127天)。包括本产品上市后收到的可能与美洛昔康的使用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用以下惯例表示不良反应的发生几率: 非常常见(≥1/10); 常见(≥1/100,<1/10); 少见(≥1/1000,<1/100): 罕见(≥1/10000,<1/1000); 非常罕见(<1/10000)。 b)不良反应 血液和淋巴系统失调: 常见:贫血。 少见:血细胞计数失调、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参见c部分)。 免疫系统失调: 罕见:过敏性/过敏样反应。 精神失调: 罕见:情绪障碍、失眠和做恶梦。 神经系统失调: 常见:轻微头晕、头痛。 少见:眩晕、耳鸣、嗜睡。 罕见:混乱。 眼部失调: 罕见:视力障碍包括视力模糊。 心脏失调: 少见:心悸。 血管失调: 少见:血压升高、潮红。 呼吸道、胸廓和纵膈系统失调: 罕见:个别患者在服用阿斯匹林或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后出现哮喘发作。 胃肠道的: 常见:消化不良、恶心和呕吐症状、腹痛、便秘、胀气、腹泻。 少见: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食管炎。口炎。 罕见:胃肠道穿孔,胃炎、结肠炎,消化性溃疡、穿孔或胃肠道出血有时会比较严重,特别对于老年患者。 肝胆系统失调: 少见: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 罕见:肝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失调: 常见:瘙痒、皮疹。 少见:荨麻疹。 罕见: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毒性表皮坏死松懈、血管性水肿、大疱反应如多形红斑、感光过敏。 肾脏和泌尿系统失调: 少见:肾功能指标异常(如血清肌酐或尿素升高)。 罕见:肾衰。 全身系统; 常见;水肿包括下肢水肿。 c)关于个别特异性的严重的和/或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个别报导患者使用美洛昔康和其它有潜在骨髓毒性的药物后出现粒细胞缺乏症。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瘙痒、头痛、心悸。 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 血液系统反应: 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 胃肠道反应: 胃痛及腹痛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头晕、耳鸣 肾脏反应: 蛋白尿、血尿 皮肤反应: 皮肤黄染 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 血液系统反应: 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胃肠道反应: 肝炎、胰腺炎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 皮肤反应: 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 肺部反应: 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 其他过敏反应: 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 男性生殖功能紊乱: 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
禁忌 |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肠梗阻或泌尿系梗阻患者、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洛昔康。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片。 |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至棕黄色。 |
注意事项 |
- 有食管炎、胃炎和/或消化性溃疡患者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先确保治愈这些疾病。有这类病史的患者使用美洛昔康应定期注意这些疾病的复发可能。 - 有胃肠道症状或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回肠炎)应监测消化道不适的症状,特别是胃肠道出血的可能。 - 与使用其它的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可在本品治疗的任何时期出现,个别情况下是致命的,可伴或不伴先兆症状,患者可有或无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史。对老年患者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穿孔的后果更为严重。 - 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停止使用本品。 - 已知非类固醇抗炎药包括美洛昔康可能会引起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和严重的有生命威胁的过敏反应(如过敏性反应)。在这些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本品并进行仔细观察。 - 极少情况下非类固醇抗炎药可能会引起间质性肾炎。肾小球肾炎、肾髓质坏死或肾病综合征。 - 与使用大部分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偶有报道血清转氨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升高或其它肝功能参数升高者,包括血清肌酐和血尿氮及其它实验室检查异常。大部分情况只是短暂的和轻微的异常。如果这一异常为显著的或持续的,应停用本品并进行追踪检查。 - 使用非类固醇抗炎药可能导致钠、钾和水潴留以及影响利尿剂的促尿钠作用,使心衰或高血压患者症状加重。 - 非类固醇抗炎药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患者,使用非类固醇抗炎药可能使潜在的肾衰出现失代偿障碍。然而,停止使用非类固醇抗炎药治疗后恢复到治疗以前的状态。这一风险可能与下列患者有关:老年患者、充血性心脏衰竭患者、肝硬变患者、肾病综合征患者或肾衰患者及使用利尿治疗的患者、以及因做大外科手术而导致血容量减少的患者。在治疗初期对上述患者的利尿容量和肾功能应仔细监控。 - 老年患者、虚弱或衰弱患者对副作用的耐受通常会差些,对这些患者应仔细监视。与使用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在对更易遭受肾、肝或心脏功能损伤的老年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该注意。 - 即使没有得到满意的治疗效果也不能超过每日最大推荐剂量或在治疗中加入另外一种非类固醇抗炎药,因为这会增加毒性作用而疗效未必增加。如果治疗若干天后症状没有改善,应重新评价治疗效果。 - 美洛昔康,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可能会掩盖基础感染性疾病的症状。 - 使用美洛昔康,和任何已知抑制环氧合酶/前列腺素合成的药物一样,可能会损伤生育力,因此准备受孕的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对受孕困难或正接受不孕检查的妇女,应停用美洛昔康。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没有就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进行专门的研究。根据其药效学特性和已报导的药物不良反应,美洛昔康对此能力应没有或几乎没有影响。然而,如果出现视觉障碍或嗜睡,眩晕或发生其它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建议避免驾驶和操作机器。 |
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服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5.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6.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7.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8.肝、肾功能检查。 9.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10.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11.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12.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13.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