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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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规格

0.15

5ml:24.4mg(争欣)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045

国药准字H2011311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对左氧氟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球菌属、肠球菌属、棒状杆菌属、假单胞菌属、绿脓杆菌、嗜血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结膜炎嗜血杆菌(科-威氏杆菌)〕、莫拉(布兰氏)卡他菌、莫拉杆菌、莫拉一阿氏杆菌、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厌氧菌属(丙酸杆菌)所引起的下述感染性疾病: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

用法用量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一般1次1滴、1日3次滴眼,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对角膜炎的治疗在急性期每15~30分钟滴眼1次,对严重的病例在开始30分钟内每5分钟滴眼1次,病情控制后逐渐减少滴眼次数。治疗细菌性角膜溃疡推荐使用高浓度的抗生素滴眼制剂。

副作用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在注册时的调查和使用情况调查的共计2418例中,出现不良反应的有22例(0.91%)。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5件(0.21%)、眼睑瘙痒感4件(0.17%)等(第4次安全性定期报告时)。

1.严重不良反应(偶然:0.1%以下;有时:0.1~0.5%;无特定:5%以上或频率不详):

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

2. 其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

禁忌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的成分、氧氟沙星及喹喏酮类抗菌制剂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成分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氧氟沙星。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溶液。

注意事项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 本品对甲氧苯青霉素耐药性葡萄球菌(MRSA)的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当MRSA所致的感染较为明显、临床症状无改善时,应尽快使用抗MRSA作用较强的药物。

3.仅用于滴眼。

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