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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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滴眼用利福平

规格

0.15

滴丸 每丸含利福平10mg,缓冲液10ml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045

国药准字H3402372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用法用量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蒋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副作用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1.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

2.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禁忌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成分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利福平。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本品滴丸为暗红色,缓冲液为无色澄明溶液

注意事项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 ,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