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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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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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 |
0.15g |
生产企业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保定古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564 |
国药准字H1302368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①各型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用)。②麻风。③沙眼、急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等。④严重化脓性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成人每日150~200mg,早晨空腹一次服用。儿童按3~4mg/kg,一次服用。治疗肺结核病的疗程为1/2~1年。在早晨空腹1次服用。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利福定。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
桔黄色或桔红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性,故不适用于利福平治疗无效的病例。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3、治疗肺结核时,应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并使用,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并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