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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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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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 |
5ml:0.3% |
生产企业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564 |
国药准字H200518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对加替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菌菌属、棒状杆菌属、布兰氏卡他菌、假单孢菌属、嗜血杆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第1-2天:清醒状态下,2小时1次,1次1滴,每天8次;第3~7天:清醒状态下,每天4次,1次1滴。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偶有一过性的刺激症状。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加替沙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替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