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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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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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 |
5ml:15mg(以洛美沙星计) |
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080 |
国药准字H200666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磺胺醋酰钠0.15克。辅料为:硫代硫酸钠、依地酸二纳、硫柳汞、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或淡橙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2、使用后应将瓶盖柠紧,以免污染药品。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