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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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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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毫升:1.2克(15%) |
0.125g(12.5万单位) |
生产企业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20 |
国药准字H4402004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淋病奈瑟菌感染。8&nbs |
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 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肠溶衣片或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