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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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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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20mg |
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30 |
国药准字H4302055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一次或每日二次。起始剂量1mg,在1周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
口服治疗剂量范围1-6片,一周一次。宜从每周0.5-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0.5-1片,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1.5-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0.5-1片。 |
副作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头晕、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症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禁忌 |
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利培酮。 |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