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6g(无蔗糖,相当于饮片19g) |
每瓶装120g |
生产企业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365 |
国药准字Z650201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久咳,痰少质粘,口燥咽干。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板蓝根、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山楂(焦)、桔梗、大青叶、僵蚕、玄参、黄芩、地黄、天花粉、大黄、浙贝母、麦冬。辅料为糊精和阿司帕坦。 |
本品成分为梨﹑百合﹑麦冬﹑川贝母﹑款冬花。辅料为:蜂蜜﹑冰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苦(无糖型)。 |
本品为黑褐色粘稠的半流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外感咳嗽,伴恶寒发热,头痛者不宜服用。 3.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