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6g(无蔗糖,相当于饮片19g) |
10ml*1瓶/盒 |
生产企业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宏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365 |
国药准字Z200253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苗医:中医:祛风解毒,消肿止痛,清咽利喉。用于风热所致咽痛,咽干,咽喉红肿,牙龈肿痛,口腔溃疡。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喷患处,每次适量,一日数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板蓝根、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山楂(焦)、桔梗、大青叶、僵蚕、玄参、黄芩、地黄、天花粉、大黄、浙贝母、麦冬。辅料为糊精和阿司帕坦。 |
艾纳香油、大果木姜子油、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苦(无糖型)。 |
本品为喷雾剂,容器中的药液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