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凡诺创伤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凡诺创伤膏

精氨酸布洛芬片

规格

2*7cm*8贴/盒

0.2g(以布洛芬计)
生产企业

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5412

国药准字H20110028
说明
适应症

有消毒,杀菌作用,用于皮肤表面的小创伤。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外用,撕去隔膜纸,将黄色纱布贴敷伤口。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等。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成分

每1g纱布含利凡(C15H15N3O·C3HC6O3)诺不得少于7.0mg.利凡诺0.8g聚乙二醇4004g水195mL纱布(特制)100g。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4克。辅料为:L-精氨酸、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性状

黄色含药纱布,曝落于日光时逐渐变成褐色。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注意事项

1.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