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儿康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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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儿康口服液

固本咳喘胶囊

规格

每支装10ml

0.4g*24粒
生产企业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14

国药准字Z20080511
说明
适应症

健脾,消食,开胃。主治小儿疳积。用于脾虚所致的小儿体弱、厌食、多汗、性情焦躁、大便异常。

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剧;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5毫升,二岁至十岁一次10毫升,十岁以上一次15毫升,一日三次。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副作用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

尚不明确

禁忌

忌食生冷油腻食品。

尚不明确

成分

白术、莲子、白芍、牡蛎、龙骨、陈皮等。

党参、白术(麸炒)、茯苓、麦冬、炙甘草、五味子(醋炙)、补骨脂(盐炒)。辅料为淀粉。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酸、微苦、涩。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食品。2.本品不适用于喘咳吐泻、急性热病、炎症。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感冒发热时暂停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发作期不宜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