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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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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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35g |
40ml/瓶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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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287 |
ZC20160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拔毒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慢性湿疹及常见疮疖。 |
祛风活络,消肿止痛。用于风湿关节酸痛,手足麻木,以及跌打损伤,轻度烫伤,外用止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换药1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成分 |
炉甘石(煅)、石膏(煅)、甘石膏粉、白及、冰片。辅料:液状石蜡、羊毛脂、黄蜂蜡和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软膏;具冰片香气。 |
本品成褐色透明油状液体,气清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孕妇慎用。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