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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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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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35g |
每瓶装50ml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发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287 |
国药准字Z200631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拔毒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慢性湿疹及常见疮疖。 |
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换药1次。 |
外用,将本品摇匀,用消毒棉球蘸取药液,轻轻涂于清洁的创面或患处,一日3~4次。二至三日后不再涂,任其愈合。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炉甘石(煅)、石膏(煅)、甘石膏粉、白及、冰片。辅料:液状石蜡、羊毛脂、黄蜂蜡和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地榆、虎杖、白及、忍冬藤、黄连、冰片。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软膏;具冰片香气。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孕妇慎用。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药只适用轻度小面积烫伤,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