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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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注射用谷胱甘肽

规格

5ml:0.15g;10ml:0.3g

0.6g
生产企业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20093

国药准字H1999106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1)肝损伤:病毒性肝病,药物性肝病,中毒性肝损伤,脂肪肝,肝硬化等;2)肾损伤:急性药物性肾损伤,尿毒症;3)化放疗保护;4)糖尿病:并发症,神经病变;5)缺血缺氧性脑病;各种低氧血症。

用法用量

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5ml(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10ml(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可用于化疗(顺铂,环磷酰胺,阿齐霉素,柔红霉素,博来霉素)的辅助用药,可以减轻化疗造成的损伤而不影响疗效,从而增加化疗的剂量。首次给药剂量1500mg/m2,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5%GS,15分钟内静脉输注,在第2到5天,肌注,600mg每天。环磷酰胺治疗后,应立即静脉15分钟输注以减轻化疗对泌尿系统的影响。对于顺铂治疗,还原型谷胱甘肽剂量不超过35mg/mg顺铂,以免影响化疗。或遵医嘱。可用于酒精、病毒、药物及其他化学物质导致的肝损伤的辅助治疗。对于病毒性肝炎,1200mg,qd,iv,30天;重症肝炎,1200-2400mg,qd,iv,30天;活动性肝硬化,1200mg,qd,iv,30天;脂肪肝,1800m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00m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00-1800mg,qd,iv,14-30天。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00mg/m2,或遵医嘱。对于低氧血症的治疗,剂量1500mg/m2,溶于100ml生理盐水,静脉给药,以后每天300-600mg肌注维持。产品(300-600mg)肌注时必须完全溶于溶解液,溶解液需清澈无色。静脉注射给药,药物能够被溶解液溶解然后缓慢注射,静脉滴注给药至少需要20ml溶解液。

副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即使大剂量、长期使用亦很少有不良反应。罕见突发性皮疹。

禁忌

低血压﹑结膜炎。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分子式:C10H18O6N3S分子量:308.33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液体,味甜。

本药为白色晶状粉末,并配有3或4 mL的溶剂。

注意事项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在医生的监护下,在医院内使用本品。 2 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溶解后的本品在室温下可保存2小时,0~5℃保存8小时。 3 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