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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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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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g |
20g:7000单位 |
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255 |
国药准字H200839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度割伤、擦伤、软组织损伤、灼伤、晒伤、以及蚊虫叮咬、瘙痒、痱子等。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用法用量 |
外用。距离患处10-20公分,揿压阀门喷出药液,一日1-3次,喷药次数视症状轻重酌定。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1.禁止与肥皂及盐类消毒 药合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 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 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利多卡因20毫克、醋酸氯己定5毫克、苯扎溴铵1毫克。辅料为:乙醇、异丙醇、抛射剂。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贮存于密闭的耐压容器中,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白色乳膏剂。 |
注意事项 |
1.避免撞击、受热和防火。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避免接触眼睛、口腔和鼻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