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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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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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20s |
0.1g |
生产企业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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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06 |
H20160667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症状。 2.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维思通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3.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用法用量 |
1.精神分裂症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利培酮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每日1次或每日2次。起始计量1mg,在1周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2.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推荐起始剂量每日1次,每次1~2mg,剂量可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剂量增加的幅度为每日1~2mg,剂量增加至少隔日或间隔更多天数进行。大多数患者的理想剂量为每日2~6mg。在所有的对症治疗期间,应不断地对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本品进行评价。 3.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清除抗精神病药物的能力低于健康成人;肝功能损害患者血浆中游离利培酮的浓度有所增加。无论何种适应症,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起始及维持剂量应减半,剂量调整应减缓。此类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
应每日两次给药,饭前饭后均可。 成人:前4天治疗期的日总剂量为50毫克(第一日),100毫克(第二日),200毫克(第三日)和300毫克(第四日)。从第四日以后,将近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300-450毫克/日。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在150-750毫克/日之间调整。 |
副作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头痛、头晕、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7.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8.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症状群、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 9.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计数下降的个例报导。 |
困倦,头晕,便秘,体位性低血压,口干,肝功能异常。偶见头痛,衰弱,腹痛,背痛,发热,胸痛,心悸,高血压,消化不良,腹泻,白细胞减少,体重增加,肌肉疼痛,焦虑,鼻炎,皮疹,皮肤干燥,耳痛,尿道感染。 |
禁忌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禁用于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利培酮,其化学名称为: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 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23H27FN4O2分子量:410.49。 |
富马酸喹硫平。 |
性状 |
利培酮片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 |
25mg,0.1克,0.2克为双凸圆形薄膜衣片,25mg为粉红色。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仍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
本药影响操纵危险机器的能力。慎用于有心血管、脑血管疾病,低血压倾向,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引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表现为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CPK增加,若出现此种情况,应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此时应减量或停用。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未评价。妊娠妇女慎用。哺乳妇女在服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