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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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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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g |
0.5g*10s*3板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09 |
国药准字Z200601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络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两周为1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妇女经期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桃仁、陈皮、红药、白芷、防风、木香、甘草、当当、醋香附、醋延胡索。辅料为蜂蜜。 |
三七、川芎、延胡索、羌活、白芍、威灵仙、葛根。辅料为倍他环糊精、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土黄色颗粒或粉末;气香,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