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0mg |
0.2g |
生产企业 | 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551 |
国药准字H2005453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 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1、肌肉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2次。2、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炎琥宁临床应用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或类热原样反应。炎琥宁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文献报道穿琥宁上市后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有:1、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瘙痒、斑丘疹、严重甚至呼吸困难、水肿、过敏性休克,多在首次用药出现;2、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也有肝功能损害报道;3、血液系统反应可见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等;4、致热原样反应寒战、高热、甚至头晕、胸闷、心悸、心动过速、血压下降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本品主要成份:炎琥宁。化学名称:14-脱羟-11,12-二脱氢穿心莲内酯-3,19-二琥珀酸半酯钾钠盐一水物。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口含片,气香,味甜。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块状物。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本品需输液前新鲜配制,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本品忌与酸、碱性或含有亚硫酸氢钠、焦亚硫酸钠为抗氧化剂的药物配伍,如维生素B6注射液,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氨茶碱、氨基糖甙类、喹诺酮类药物。3、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热、气短现象,应立即停止用药。4、一但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6、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7、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