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卡木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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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祖卡木颗粒

感冒咳嗽颗粒

规格

12g*6袋(西帕)

10g*9袋
生产企业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5020179

国药准字Z45021504
说明
适应症

调节异常气质,清热,发汗,通窍。用于感冒咳嗽,发热无汗,咽喉肿痛,鼻塞流涕。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g,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

禁忌

尚不明确 。

成分

山奈、睡莲花、破木布果、薄荷、大枣、洋甘菊、甘草、蜀葵子、大黄、罂粟壳。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糖尿病患者尊医嘱。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石药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